近日,市政府辦公室印發了《廊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廊坊市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實施細則的通知》(廊政辦字〔2022〕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
一、出臺背景
為規范農民工工資支付行為,保障農民工按時足額獲得工資,維護農民工的勞動報酬權益,根據《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和《河北省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辦法》,我市研究起草了《廊坊市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實施細則》,在廣泛征求市直有關部門以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廊坊開發區、臨空經濟區(廊坊)管委會意見建議和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的基礎上,進行了修改完善。在報經市政府同意后,以市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實施。
二、主要內容
《實施細則》共五章四十二條。
第一章總則。共三條。明確了制定目的、適用范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基本原則等內容。
第二章屬地責任。共四條。明確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實行屬地管理,縣級政府對所轄區域內的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及欠薪信訪維穩工作負總責。對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或批準開工報告的項目發生農民工欠薪問題的,項目所在地政府要直接組織處理。
第三章部門職責。共十七條。在明晰市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基礎上,增加了市商務、郵政管理、民政等3個部門單位相關職責,加強對社會組織監管,鼓勵、支持和引導行業協會在規范新業態企業依法合規用工中發揮作用,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督促新業態企業落實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保障責任,依法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
第四章工資支付制度。共七條。明確了細化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銀行代發工資、實名制管理等制度,并對工資保證金制度管理進行了規范。
第五章是保障措施。共十一條。明確了開展守法誠信等級評價實行差異化管理、農民工工資支付監控預警平臺建設、信息化監管、常態化聯合執法檢查、勞資專管員、失信聯合懲戒、欠薪案件查辦、爭議案件處理、突發性群體事件妥處以及嚴厲打擊違法行為等,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
三、出臺意義
《實施細則》的出臺,是對國務院《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河北省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辦法》的具體細化,是我市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重要依據,對各級各相關部門的職責和需要落實的制度機制進行了明確和規范,對促進我市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將發揮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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